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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度会费收取工作的通知
  • 来源:宁波市市政行业协会
  • 时间: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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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会员单位:

      根据《宁波市市政行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从即日起开始2023年度会费的收取工作,欠交过去年度会费的此次一并交纳并备注, 会员单位如果连续2年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费标准

      1.会长及副会长单位企业10000元/年;

      2.常务理事单位企业5000元/年;

      3.理事单位企业3500元/年;

      4.普通会员单位企业2500元/年。

      会员单位为事业单位的免收会费。

      二、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名录详见附件。

      三、请各会员单位接到通知后于6月30日前将会费汇至协会账户。汇款成功后再扫描二维码提交开票信息,会员单位通过所提交的手机号查收电子票据,并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四、会费交纳方式

      会费交纳采取银行公对公转账的方式划拨到宁波市市政行业协会账户;或者采取现金直接交存进市区内任一交通银行柜台柜面,并需在单据上备注栏注明汇款单位以及所交纳会费年份,请不要以个人账户或者个人名义进行转账交存。

      五、协会账户

      账户名称:宁波市市政行业协会

      银行账号:332006271018010018761

      开户银行:交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春美 联系电话:87198493。

      感谢各会员单位的合作与支持!

      

    宁波市市政行业协会

    2023年5月17日

    [2023]关于2023年度会费收取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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