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甬江建设杯”)的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宁波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下同)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甬江建设杯”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是宁波行政区域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和甬建发〔2021〕84号文件《宁波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评审办法和“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通知》中“甬江建设杯”评审办法中的第七条所列条件,各项手续的证明文件齐全,并应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竣(交、完)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二、“甬江建设杯”推荐申报的渠道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属地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2)、工程照片、工程创优情况PPT、证实性材料等四部分。
四、申报方式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甬江建设杯”申报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其中申报工程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电子版)须在2023年9月22日前发送邮箱,逾期不再接受申报资料。
五、申报单位及申报工程的相关责任单位要实事求是,申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并应切实履行对参建单位申报资料的核查职责。经审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如实上报市住建局严肃惩戒,并取消作假单位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项目所有责任主体申报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鲁玲芳 郑碧云
协会邮箱:nbsszhyxh@163.com
电 话:(0574)87191149
报送地址:宁波鄞州区福明路835弄2号晶都赢家A座609室
宁波市市政行业协会
2023年9月13日